请百度搜索东莞市前沿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找到我们!
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漱旧东泰路五街59号

专注塑胶水口料,原料回收销售,竭诚为客户服务!
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,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!


专业回收工厂塑料、废料、水口料、胶头、杂料、工程料、原料。

17722330052
13114779404

全国服务热线
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

关于回收水口料的添加规定

时间:2021-04-13 11:42:46    浏览量:834

关于回收水口料的添加规定:

1. 添加水口料的比例超过40%时,必须交样板给品管部测试强度和功能,并检查颜色是否一致。       

2. 可以添加水口料的产品,在啤货过程中(开始一个班生产的产品用全原料外),所加入的水口料用量应均匀一致,避免添加的水口料量忽多忽少,影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。    

3. 严禁随意添加水口料或更改水口料比例。    

4. 改变水口料添加的比例时,必须经过工程部门批准,品管部确认。   

5. 已被污染(含有其它颜色、原料 或黑点、油污)的水口料严禁加入浅色料中啤货。

6.透明产品之水口料不可回用(只能做为它用)。    

7.结构简单(无扣脚、无螺丝柱)的内装件可用全水口料啤。    

8.结构较复杂且需受力的内装件,可加30%左右的水口料(需检测其强度)。

9. 水口料的添加要视产品的功能、作用、受力情况及外观要求而定。             

10.外观要求较高、结构复杂的产品,较好不加水口料,较多可考虑加25%以内   

11.外观要求一般,结构较简单且非受力的产品,可加50%左右的水口料。    

12.白色产品要视水口料干净情况来添加(较好不加),无黑点的水口料在结构的水口料。 简单的产品中可加25%,复杂结构的白色产品加15%的水口料。